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鞋城六路、八路部分路段路灯“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市闽力安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二号**L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宿州经开区鞋城六路、八路部分路段路灯“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宿州经开区鞋城六路(拂晓大道至规划支路段)(人民南路至陈河路段)、鞋城八路(人民南路至淮海路段),道路两侧均新建路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路灯、箱变、配电柜、电力通信电缆、部分苗木移植、过路交叉口处涉及路面的破除和修复等。总长度约**** 米,其中鞋城六路段长约 **** 米、道路红线宽约 ** 米;鞋城八路段长约 **** 米、道路红线宽约 ** 米。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黄种治(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执业证书信息:闽**************** |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秀君(组长)、杨建国、汪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号,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分局
地 址: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五路** 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 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俊烈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供应商公示资料
*.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