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济宁市冠鲁·明德花园一期*号楼**单元**层**-****号房住宅房地产的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宁市冠鲁·明德花园一期*号楼**单元**层**-****号房住宅房地产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评估价:******元。
(一)标的物实物状况
标的物位于济宁市冠鲁·明德花园一期*号楼**单元**层**-****号房,房屋建筑面积为***.**㎡,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层,所在层数为第**层。标的物单元楼内有两部电梯连接各层,每层三户,外墙面刷防水乳胶漆,入户设防盗门,室内地面铺瓷砖,客厅墙面刷乳胶漆,顶棚石膏板吊顶,卧室墙面贴壁纸,木质复合内门,铝合金窗户,水、电、气、暖、消防等设施齐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标的物土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包括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暖、通气、通路,场地平整),标的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无明显界线,其共有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形状较规则,北临渔皇路、东临青莲路、西临公主路,地势平缓,排水能力良好。
(二)标的物权益状况
依据相关产权资料,标的物不动产权证号为《鲁(****)济宁市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为张会、韩永光,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坐落为冠鲁·明德花园一期*号楼**单元**层**-****号房,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标的物区位状况
*.位置状况
(*)方位及临街(路)状况:标的物位于济宁市区南部,北临渔皇路、东临青莲路、西临公主路。
(*)与重要场所的距离:距离吾悦广场(运河路店)*.*公里。
(*)朝向:南北。
(*)楼层:标的物位于第**层。
*.交通状况
(*)道路及交通便利程度:标的物所在区域有渔皇路、公主路等交通干道,路面质量良好,通达状况较优。
(*)公交状况:标的物所在区域有D***路、K**路、Y***路等多条公交线路,公交线路较多,公共交通便利。
(*)对外交通状况:标的物周边有多条主、次干道,路网发达,交通畅达,对外出行便捷。
(*)停车方便程度:标的物所在区域停车方便程度较好。
(*)交通管制情况:标的物周边区域无交通管制。
*.环境状况
(*)自然环境:标的物所在区域周边环境良好,空气质量良、辐射、固体废弃物等影响较小,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人文环境:标的物所在区域人流量较大,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景观:标的物南侧*公里处有太白湖旅游景区。
*.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基础设施:区域内供电、供水、排水、供热、通气、通路、通讯状况较好,基础设施状况较好。
(*)公共服务设施状况:标的物所在区域有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白湖院区)、山东师范大学太白湖实验中学(西校区)、吾悦广场(运河路店)、济宁体育中心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聂法官(工作日:上午*:**-**:**,下午:*:**-*:**)。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配套设施、相邻关系、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
六、其他相关条件
*.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签署成交确认书与执行裁定书的时间可能依法延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另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的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鲁****执恢****号济宁市冠鲁·明德花园一期*号楼**单元**层**-****号房住宅房地产拍卖余款”。
户 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账 号:*******************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 聂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枫杨路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