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数字示波器项目 *、项目编号:GN******** *、采购人:国营芜湖机械厂 *、采购**:安徽省招标集****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包 *、采购范围:国营芜湖机械厂采购数字示波器*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资格能力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登记证书)。 *、供应商可以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非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若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产品出具有效的授权证明。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质量保证书并承诺质保期间提供原厂质保服务。制造商与其授权的非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制造商仅可授权*家非制造商投标。; *、供应商须承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信用要求: 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书面****网站截图);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书面****网站截图); ③在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行贿犯罪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最终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的。(须提供书面承诺)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