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修缮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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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 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邓婷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号公寓****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董 娜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SGDZT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修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由原来的****年*月*日延长至****年*月**日。
二、新增邮件报名形式:
除原公告中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外,现增加邮件报名形式: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邮件报名。(投标人邮箱报名时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事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再次联系发放招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号公寓****)。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号
联系方式:邓婷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号公寓****室
联系方式:董 娜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 娜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