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文件和开标时间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及更正告知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邮编:******。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号
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 A座**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