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 数码相机、零星安装窗帘床帘轨道和静配中心物资采购 》;
二、项目编号: LYZC** - ******/**包 ;
三、 采购 方式: 公开、公平、公正 、 诚信、院内比选 ;
四、 比选信息:
时间 : ****年*月**日(周二上午)*:**;
地点: 临泉县人民医院 (南区)*#*楼东侧开标室。
五、 项目结果 :
第 **包:零星安装窗帘床帘轨道;
成交 单位 : 安徽兰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总金额: *****元。
六、公示信息:
媒介单位 : 临泉县人民医院 ;
官方网 址: ********************** 。
七、公 示 期限 :
自 本公 示 发布之日 *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 (或公司) 对上述 成交 结果有异议, 应当成交结果 公 示 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 , 请 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向 临泉 县人民医院纪 律 检 查委员会递交 提出质疑 (或 异议 )材料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 被质疑人名称;
* .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 必要的法律依据;
* .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 示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一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临泉县 人民医院 ;
地 址: 安徽省 临泉县建设南路 *** 号 ;
邮 箱: **********@***.com;
联系方式: *** * - *******。
(二)采购 人监督 信息
名 称: 临泉 县人民医院纪 律 检 查委员会;
地 址: 安徽省 临泉县建设南路 *** 号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