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平湖市南市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祥中路(东方路-子孙桥)建设工程-(K*+***.*-K*+***)工程、平湖市祥中路(子孙桥以东-金海洋大道)道路、桥梁工程-(K*+***-K*+***)工程 | |
工程规模 | 平湖市祥中路(子孙桥以东-金海洋大道)道路、桥梁工程-(K*+***-K*+***)工程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挡墙、台后回填处理;排水工程(雨水管道);交通工程(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电力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等道路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祥中路(东方路-子孙桥)建设工程-(K*+***.*-K*+***)工程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挡墙、台后回填处理;排水工程(雨水管道);交通工程(标志、标线);电力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等道路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 |
中标人 | 平湖市建峰建设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元 | |
中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工 期 | ****年*月**日前完成建设 | |
工程质量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 龚静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 | |
异议受理部门 | ||
招标人 | 平湖市南市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异议应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加盖公章,留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