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云集院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经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衡发改社【****】**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禹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云集院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原衡阳市立新农场第五中队地块。
*.* 工程概况:第二精神病医院云集院区道路施工、绿化、给排水、路灯安装等 。
*.* 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
*.* 工期要求:**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 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号令执行。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安装工程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标段划分:共设*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个月(****年**月-****年*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项目。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阶段采用湘建监督[****]***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下午**:**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接受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电话:****-*******。
联系人:陈院长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禹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号白金汉宫*、*栋***室
联系人:谢锦林
电 话:****-*******
分机号:****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