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站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张家界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站项目已于****年**月**日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名中标候选人,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 标 人: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信息
公示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请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等七部委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年修订)(七部委令[****]第**号)的有关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公示期满对中标候选单位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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