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现将宁明拌合站场地向社会公开租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我公司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本次投标,请参加投标者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
一、项目名称
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宁明拌合站场地租赁项目
二、项目概况
租赁标的物为宁明拌合站全部场地,场地位于宁明县城中镇纳利村,距离南友路宁明收费站约***米,总面积约**亩。场地有围墙围挡,已平整,部分场地已硬化。该场地大部分区域(约**亩)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设施农用地、其他草地,小部分区域(约*亩)为灌木林地和水田。租赁方需酌情使用场地,自行承担使用该场地的全部费用,负责对接地方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办理满足使用场地需求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公司注册满两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在***万元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
其他要求:
(*)信誉良好,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同)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旗下子公司存在不良履约记录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四、本项目的评标方式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后最高价中标法。
五、最低限价及租赁期限
首年租金下限控制含税价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投标人本次投标报价应为第一年租金,而非总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租赁期限为*年。(若合同双方在*年租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前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租赁期限自动续期 * 年,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 **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在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号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南友分公司应急服务分中心***室或法律审计部***室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同时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单位公章)获取询价文件彩色扫描件并自行打印。
(二)本项目询价人不接受潜在投标人邮寄询价文件的请求。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询价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开标时间为****年* 月*日上午**:**。地点为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号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部***室,联系人:郑女士(电话:****-*******)。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部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号
邮编:******
联系人:郑女士兰先生
电话:****-*******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