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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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州省安龙县平桥水库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兹有我公司受安龙县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委托招标的贵州省安龙县平桥水库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现作如下澄清: 原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具有近*年类似工程(指中型灌溉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计*分 ,本项满分*分(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勘察设计批复文件。)注:以上材料以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为依据)。 现修改为:类似项目业绩具有近*年类似工程(指中型灌区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计*分 ,本项满分*分(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勘察设计批复文件。)注:以上材料以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为依据)。 请各投标人以澄清公告更正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变更公告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安龙县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泷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