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房屋管理综合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应用系统开发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上海市 | 普陀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4-09
项目编号:310107000230214111265-07020950
预算金额:0.0723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开标时间:2023-04-21
项目名称:普陀区房屋管理综合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应用系统开发
联系方式
3224****
联系人:未*
招标人
1881*******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普陀区房屋管理综合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应用系统开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普陀区房屋管理综合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应用系统开发

预算编号: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应用系统开发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针对上海市普陀区房管业务特点,在厘清基础数据的前提下,在已建立的综合业务平台的基础之上拓展房屋业务应用的开发建设,包括房地产市场、城市更新、住房保障、房屋安全等房屋管理业务应用。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本期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响应人应按项目实施阶段和实施步骤提供严密的项目实施计划,以及项目的试运行、测试、验收方案。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规范进口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本项目(□是■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的价格折扣。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他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 **:**:**-**:**:** ,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号*号楼A座***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响应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响应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响应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响应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响应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集中采购机构;
*、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响应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响应人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响应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号*号楼A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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