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青白江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成都市 | 青白江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3-18
项目编号:5101132021000025
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青白江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青白江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冶勘汇宇地理信息工程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天龙大道****号*-*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名称:青白江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时间范围。主要摸排****年*月*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者部分已经建设但与****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耕地范围。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要纳入摸排范围。(*)用地手续范围。是指没有取得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规资〔****〕*号)或《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号)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大棚房”和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服务要求:*、摸排台账数据。台账数据须自下而上由村(社区)、乡镇(街道)、区(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字盖章确认(提交电子成果和签字盖章纸质成果)。*、矢量成果数据。数据格式:shp格式;数据投影:****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提交电子成果)。*、报告成果。报告内容应包括:摸排工作开展情况;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分类处置建议(提交电子和盖章纸质成果); 服务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日历天内与采购人进行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按照省、市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和时间安排,完成我区摸排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曹周峰(组长)(SC*******)、虞占荣(SC*******)、徐京华(SC*******)、刘瑞霞(SC*******)、曹曦(业主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的规定,按标准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 *、计划编号:*******。 *、预算金额:***.*万元 。 二、监督管理部门:青白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中路***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号”)。 *、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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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地址: |
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瞿老师;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号*栋*层***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赵先生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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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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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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