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璧县****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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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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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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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平山路停车场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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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军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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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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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三号楼**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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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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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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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灵璧景和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骏兴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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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号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号 *-* 层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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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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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 (约*********.**元) |
**.**% (约*********.**元) |
**.**% (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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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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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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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来安段)G***涉路恢复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黄山市徽州区城北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G智慧管理系统和产业园基础设施)EPC+* |
*.南湖广场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产业园片区工程总承包(EPC)*.华夏航空(衢州)国际飞行培训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薛家岗路工程*.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梅城路(将军岭东路-干汊河路)、舒王台路(将军岭东路-李陵山路)、别山湖路(梅城路-铁板洲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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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小庆 |
赵磊 |
刘韬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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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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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皖**************** |
浙****************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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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李锦进 |
方高生 |
吴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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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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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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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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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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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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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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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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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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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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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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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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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灵璧县灵城镇双拥路政务新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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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人居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