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曲艺团、天津市群众艺术馆摄像器材项目(项目编号:TGPC-****-B-****)竞争性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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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曲艺团、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曲艺团、天津市群众艺术馆摄像器材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曲艺团、天津市群众艺术馆摄像器材项目 (二)项目编号: TGPC-****-B-****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市曲艺团高清摄像机*套;三脚架*套;高存储摄像机电池*套;硬盘录像机*套;音频转换器*套;移动演播室*套;调音台*套;高清线材*套(品目编号:A********)预算:******元。 第二包天津市群众艺术馆专业广播级摄录一体机*台;普通业务级肩扛数字摄像机*台;全画幅单反相机*套;滑轮拉杆防潮万用箱*个;专业摄像三脚架及液压云台*套;三轴电子稳定云台及屏幕固定、跟焦组件*套;专业摄像三脚架及液压云台*套;铝合金三脚架及三脚架轮*套;HDMI高清监视器*台(品目编号:A********)预算:******元。 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第二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其余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实质性资格要求 第一包 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高清摄像机、移动演播室的生产企业,提供所投高清摄像机、移动演播室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高清摄像机、移动演播室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第二包 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广播级摄录一体机、肩扛数字摄像机的生产企业,需提供所投广播级摄录一体机、数字摄像机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广播级摄录一体机、数字摄像机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四、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报名及免费下载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谈判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谈判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网址:***********************:****/ZTBS/loginSupplier*.jsp),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六、网上应答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时间:****年**月*日**:**至**:**(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号窗口。 (三)谈判解密时间:****年**月*日**:**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谈判解密的为有效响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谈判当日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谈判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冯强 (二)联系电话: ***-********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一包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曲艺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黄翔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 第二包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郝申文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tjgpc.gov.cn 网址:www.tjgpc.gov.cn 十二、质疑方式: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号)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免费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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