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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Z****************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年保洁服务项目(双盲评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刘亚宏、赵英、张鹏、魏雪梅、王静、陈少杰(采购人代表)、崔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 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 崔强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号 联系方式 : 张蕾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蕾 电话: ****-******* 十、附件 **-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 **-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