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
二、合同名称:永宁县人民法院照相机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永宁县人民法院照相机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夏永宁县宁和北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银川恒友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数码相机(含镜头))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索尼A****M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永宁县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cgfs***
七、验收日期:****-**-**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黄寅丽、喇瑞红、刘婷婷
九、验收意见:合格,同意验收,照相机物美价廉。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