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
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
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问题*、新成立的公司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需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不可以,财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问题*、新成立的公司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需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不可以,财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注:本答疑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次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特此通知
招标人:彭水县沅泽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博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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