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街道(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穗家服函〔****〕*号)要求,为全面推动街道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服务机构合作运营金花街道家政基层服务站,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金花街道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地址:金花街道家政基层服务站。
(四)项目期限:合同采取项目承接期内每年年度评估合格后一年一签形式。
(五)项目经费:预计每年**万元,最终以通过年度评估考核后上级划拨的专项经费为准,如因政策性原因终止项目,上级无划拨专项经费则不予支付服务费用。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运营要求:金花街道家政基层服务站的日常业务管理,对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
(二)服务要求:按照实际要求开展活动及服务,做好相关台账管理,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工作资料,并将文件材料整理上报,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三)服务内容:做好金花街道辖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家政服务需求调查、服务宣传、开展家政供需对接活动等。(详见附件:金花街道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服务机构服务清单)
(四)人员要求:需指派常驻人员*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过基层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
(五)收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按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号)及《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印〈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的通知》(穗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张贴公布。
三、服务机构资格及交件内容
(一)服务机构具有相应家政服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合法经营。
(二)按照家政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三)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意向企业请提交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项目运营方案、同类工作经验(同类合同复印件)以及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报名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中选机构的确定
(一)需有*家及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金花街道办事处评审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家及以上的,我单位将根据企业资质、运营方案完整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过往业绩等进行内部综合评选,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比选结果将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比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比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四)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将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五、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逾期交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金花直街**号一楼进门右边第一个窗口,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
附件:金花街道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服务机构服务清单.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