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是否逾期:否
答疑澄清提交
招标人确认
发改委
项目负责人
项目编号 | HJSGC****G***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B-********-******-*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黄山市歙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HJSGC****G***A | 黄山市歙县徽文化艺术交流中心规划建筑设计项目(第二阶段) | 公开招标 |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黄山市歙县徽文化艺术交流中心规划建筑设计项目(第二阶段) 原项目编号:HJSGC****G***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中标候选人数量:*个......经评审为合格的投标人少于*家时,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入围”,修改为:“定标候选人数量:*个。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前三名得分有并列者一并推荐为定标候选人。经评审为合格的投标人少于*家时,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入围”。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修改为:“*.*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名候选人,前三名得分有并列者一并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招标文件中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修改为“定标候选人”。 注:招标文件中同类问题一并修改,其余内容保持不变。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歙县富丰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富丰路*号富丰新城商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项目联系人:汪工、袁工 电话:****-******** 招标人:歙县富丰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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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