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昭平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
****年*月*日就昭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配送企业服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昭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配送企业服务采购(ZPZFCG****-F-***)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自治区食安办和自治区教育厅的《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教育厅的《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区中小学学生食堂停止执行综合毛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营养改善管理工作的通知》、《贺州市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昭平县实施农村义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学生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为确保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和顺利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行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有效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结合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际,拟对全县中小学校(营养餐)食堂食品原材料继续实行统一招标采购配送。从****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营养餐)食品原材料将由县教育局统一公开向有资质的公司企业招标,由中标公司企业按每日膳食标准派专人专车配送等值的大米、蔬菜、肉类、调味品等食物给学校,再由学校食堂负责煮熟提供给学生食用,供应期*年。资金来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为各级政府专项资金。全县实施食堂(伙房)供餐的中小学校有***所中小学,学生人数*****人,营养餐*****人。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核算,营养餐每生每天*元,全年按***天计。项目分为*个标段,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贺州市鞍山西路**-*号五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伟平、陈健崇、黄瑞其、陶幼华、吴虹颖、卢晓敏、柳延东
五、中标信息:
A标:
*.中标费率:**%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号*#厂房
B标:
*.中标费率:**%
*.中标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新华镇花果山林场安岗林区一号场地
C标:
*. 中标费率:**%
*.中标供应商地址:广西贺州市昭平县黄姚镇酒壶山宾馆二楼*号办公室
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昭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昭平县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
**号 联 系 人:
曾工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 电 话:****-*******
监督部门: 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