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智慧电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安徽省 | 铜陵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9-06
项目编号:秉弘招标【2023】062号
中标金额:25.7万元
项目名称:铜陵市智慧电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0562********
联系人:贺**
招标人
1835*******
联系人:周**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铜陵市智慧电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铜陵市智慧电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房树光、李勇勤、周李辉
总成交金额 ¥**.******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铜陵市北京中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贺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秉弘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铜陵市北斗星城B*座****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女士 ***********
附件:
附件* 主要标的一览表.pdf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业绩一览表.pdf

一、项目编号:秉弘招标【****】***号(招标文件编号:秉弘招标【****】***号)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智慧电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奥里奥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香樟大道交口深港产业园*栋B座B*-B*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安徽奥里奥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市智慧电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铜陵市智慧电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历天内开发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免费运维期三年      满足项目服务标准要求,软件系统开发调试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房树光、李勇勤、周李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完成日期

*

安庆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重点场所物联网监测”项目

****.*.**

****.**.**

*

蚌埠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重点场所物联网监测”项目

****.*.**

****.**.**

*

怀宁县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

*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

****.**.**

*

桐城市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

*

宿松县一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铜陵市北京中路***号        

联系方式:贺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秉弘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座****室            

联系方式:周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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