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江茸乡人民政府江茸乡森林防雷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采购公告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05-11
项目编号:N5132332022000007
项目名称:江茸乡森林防雷工程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1899*******
联系人:未*
招标人
1528*******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茸乡森林防雷工程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更正

更正内容:

原信息为:

格式*-*

五、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或《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 XXXX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本公司参加_XXXX_单位的_XXXX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建设及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X 注:

*、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 适用。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现变更为:

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红原县江茸乡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江茸乡江宫玛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一段**号*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

四川思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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