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采购(第二包第四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四川省 | 宜宾市 | 屏山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07-03
项目编号:511529202200005
预算金额:129.771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2-07-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08
开标时间:2022-07-08
项目名称: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采购(第二包第四次)
联系方式
1878*******
联系人:陈*
单位: 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人
1899*******
联系人:张**
单位: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采购(第二包第四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或网上(远程)办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采购(第二包第四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日内送货上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包采购产品分为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部分和消毒药品部分。响应单位提供的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齐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响应产品为消毒用品的需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注:以上资料响应单位需全部提供,只提供其中一样或是只提供医疗器械部分或是消毒药品部分作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处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到****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现场获取或网上(远程)办理
    方式: (一)、现场获取,供应商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上午**:**- **:**,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号电信综合楼*单元*楼)现场获取。(谈判资格不能转让)。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网上(远程)办理,供应商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上午**:**- **:**,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页上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并将以下资料发送以发送至**********@qq.com。(*)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 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号电信综合楼*单元*楼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     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号电信综合楼*单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已经完成需求论证。二、本项目采购计划备案编号:********************。三、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四、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 号)的规定执行。按照第二包最高限价的*%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各供应商应当把代理服务费计算在报价内。五、本项目监督部门:屏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号楼*楼。
     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屏山镇聚福路**号
    联系方式: 陈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屏山县
    联系方式: 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府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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