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江北新区****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第三方管控服务项目JSZC-******-DCZX-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DCZX-G****-****
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第三方管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为切实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新区相关工作部署,对****年江北新区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服务外包采购,成交供应商需具有相关服务能力,保证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人员及交通工具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成立一支专职服务团队,专职为该项目服务的人员不少于*人,成员信息须报至采购人审核、备案,不得减员或兼顾其它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备三辆*座及以上轿车或商务车,专职用于检查验收工作。*、涉及项目的所有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周期为*年,自甲方发出指令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供应商需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获取
售价:*.**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勘察现场:无。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a*bc*a****aa*b*d**********ce*.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杰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