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KSH****-Z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办公(OA)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将原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办公(OA)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清单序号*中第*条中的内容“*.提供与省级平台对接承诺函,对接相关费用包含在整体报价中。(加盖公章)。”修改为“*.提供能够与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网OA办公系统平台对接的证明材料,对接相关费用包含在整体报价中(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名称: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 号
联系方式:****-*******
名称: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栋*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