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年江北区教委法律顾问服务 |
采购人 |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投资额(¥**,***.**元)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律师事务所服务 |
服务金额 | ¥*****.*元 |
金额说明 | 服务费用为包干费用,包括以下内容:提供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所应收取的服务费用,包括律师事务所管理费、指派律师的报酬和律所聘用工作人员的报酬;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重庆市主城九区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出差津贴、文印费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承承担的各项税费。其他法律服务另行确定服务费用,另行签订服务合同。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选取时间 | ****-**-** **:**:**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中选机构名称 | 北京市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 |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号力帆中心*号**层*/*/*/单元 |
中选金额 | ¥*****.*元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 |
监督举报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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