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现我公司潍坊宏欣印刷品装订有限公司 年产****吨印刷品项目(一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特此公开竣工日期。
项目名称:年产****吨印刷品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军埠口综合项目发展服务中心长虹街路南****号
建设单位:潍坊宏欣印刷品装订有限公司
竣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