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
因棚改项目产生的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
标段/包编号: |
***QB*******/** |
报价方式: |
单价报价 |
采购控制价(元): |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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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服务期(天): |
*** |
服务期说明: |
服务期暂定两年,从签订服务合同起,完成指定的棚改诉讼案件应诉以及产生的类似诉讼案件应诉,直至判决生效或执行程序终结(如涉及)为止。 |
招标/采购范围: |
为本项目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法律服务:*.代理起诉内容或起诉时间不同的棚改诉讼案件应诉服务,包括一审、二审(如有),及应诉案件的上诉方案及相关诉讼服务(如需),直至判决生效或执行程序终结(如涉及)。该棚改诉讼案件为起诉内容或起诉时间不同的诉讼(棚改项目不同,无论起诉内容是否相似,均为不同类诉讼案件),其中诉讼内容不同是指除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因诉讼案件发生的各类相关费用之外的诉讼请求重复率低于**%,起诉时间不同是指虽诉讼主要内容相似但案件起诉时间间隔超过**个月;*.代理起诉内容相似的诉讼案件应诉服务,服务单位承接案件应诉服务后,发生同一棚改项目内容高度相似(同一项目指除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因诉讼案件发生的各类相关费用之外的诉讼请求重复率不低于**%)的诉讼案件,由服务单位统一进行代理应诉,包括一审、二审(如有)及应诉案件的上诉方案及相关诉讼服务(如需),直至判决生效或执行程序终结(如涉及)。 |
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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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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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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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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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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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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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罗湖商务中心**楼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罗湖商务中心**楼 |
邀请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