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部门(单位)名称:忻州市第九中学校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