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领秀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惠浩):
本委受理 简志彬 诉你单位因劳动争议一案(博劳人仲案字(****)****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委已作缺席裁决。裁决:你司须向申请人简志彬支付****年*月份工资****元、****年**月份工资****元、****年**月份工资****元,合计*****元。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且通过 EMS 劳动伸裁专递将栽决书邮寄到你单位工商注册地址被退回,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仲裁栽决书(博劳人仲案字[****]****号),你单位可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大小塘劳动力中心市场大楼(博罗大道西 ***)*楼***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务中心领取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注:
公告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中岗村金湾产业园H栋*楼厂房。
公告网址:博罗县政府信息网人社局频道。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