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垃圾分拣资源化减量化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顺县垃圾分拣资源化减量化特许经营项目已由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顺县垃圾分拣资源化减量化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核意见的回函长发改函〔****〕**号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自筹,项目建设总投资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为对长顺县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处理,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效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和资源化,该项目融合了长顺县的环卫系统和再生资源系统,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的清扫、收集、分拣,通过两网融合对生活垃圾进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特许经营者自筹,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建设期利息**.**万元)。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座规模为**t/d的可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建设垃圾分类房**座,设置分类亭**座及购置收集车辆*辆。运营内容为长顺县全县提供可再生垃圾分拣服务;为长顺县县城区域(含威远社区)、广顺镇提供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
*.*收益模式:可再生资源利用中心的经营收益+环卫作业服务费(不含建设成本)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提供****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特别情况: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
*.* 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
*.*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自行下载
*.*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自行下载
*.* 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州农机技校内,详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LED屏显示的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补充内容
投标单位中标后,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长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顺县长寨街道顺悦小区*号楼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号楼**楼)
联系人:鄢家秋、朱芃锦、徐以美、蒋国辉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杜克松
联系方式:***********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