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职业中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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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伟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琦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伟哲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TC-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按“计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以中标金额乘三作为基数计算。”变更为“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按“计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以中标金额乘三作为基数计算,下浮**%。”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号
联系方式:李琦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
联系方式:徐伟哲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伟哲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