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数字城市智慧停车工程(二期)-九龙新城地块停车楼、两处地面停车场(施工)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
漳州市龙海区数字城市智慧停车工程(二期)-九龙新城地块停车楼、两处地面停车场(施工)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题*:请上传WORD版招标文件。谢谢
回答:已提供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不另行提供WORD版招标文件。
问题*:请问代理招标文件*.*.*中第*点要求水电施工员*人是否可以为设备安装施工员*人或水电施工员*人,请回答可以或不可以,谢谢。
回答:可以。
问题*: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投标时无需提供?
回答: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
问题*: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回答:不需要。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号*.*.*“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其中“试验员:*人;”修改为:“试验员:*人;”。
*、本项目有关附件资料已上传,投标人请自行下载,以最新上传的资料为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调整至:****年*月*日**时**分**秒。
三、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本答疑纪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和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多次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龙海市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