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博物馆出版印刷《黄自元书法作品集》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益阳市博物馆出版印刷《黄自元书法作品集》项目变更公告
*、首次公告时间:****年*月*日
*、项目名称:益阳市博物馆出版印刷《黄自元书法作品集》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益财采计[****]*****
*、项 目 编 号: YYZFCG-****-***
本次公告变更内容及事项:
(一)、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特定资格条件:
①拥有印刷类技术专业发明(提供证明资料);
②拥有印刷类软件著作权(提供证明资料);
③投标人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④投标人必须通过ISO****、ISO*****、ISO*****、FSC、G*认证;
⑤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制版、印刷、装订、仓储、运输一体化服务的能力,不得分包给其他印刷企业。
⑥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⑦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服务经营范围(须提供带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⑧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⑩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提供书面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新闻出版局颁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制版、印刷、装订、仓储、运输一体化服务的能力,不得分包给其他印刷企业。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④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⑥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提供书面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九章.评分细则综合实力:
①纳税情况:投标人上一年纳税总额A:A≥***万元得**分;A万元按A/***万元***计算得分。(提供****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国税、地税局出具的相关纳税证明资料,纳税资料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变更为:
纳税及资质情况:“投标人上一年纳税总额A:A≥***万元得*分;A万元按A/***万元***计算得分。(提供****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国税、地税局出具的相关纳税证明资料,纳税资料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投标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ISO****质量认证、ISO*****环境认证、FSC认证、G*认证等证书分别得一分,最高*分。
②业绩情况“近三年印刷项目合同金额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金额情况评分: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以下。”
变更为:“近三年有省级博物馆合作的类似印刷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金额情况评分: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以下。”。
*、采购单位:益阳博物馆
地址:益阳市康复南路**号
电话:***********
联系人:邱卫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益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号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