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JX******** | |||||||
项目名称: | 德兴市花桥金矿东井废石场废石处置区及*年内东井改建项目-***m以下中段废石转让 | |||||||
标的名称: |
德兴市花桥金矿东井废石场废石处置区及*年内东井改建项目-***m以下中段废石转让,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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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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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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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详见附件(请下载)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佳信拓投(江西)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佳信资评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拍卖成交后*日内受让方须一次性缴清标的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所有款项缴清后,由转让方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交付周期*年。标的实际交付重量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因标的废石料所在区域的环境保护、消防安全需要,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合理堆放并及时清转运已交付的废石料。标的交付周期内,受让方不得干扰开采企业正常经营。 *、标的的清转运由受让方负责,清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环保责任、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清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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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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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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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王先生)***********(裘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