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综合提升工程(粮食烘干厂房建设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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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重庆市 | 永川区 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 2024-10-16
项目名称: 永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综合提升工程
永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综合提升工程(粮食烘干厂房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综合提升工程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审批 ﹝ **** ﹞ ***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粮食烘干厂房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永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板桥镇) 。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设欧家坝村、通明村粮食烘干厂房各 *座,购置安装 农业 设备等 。
*.*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 ** 万元。
*.*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 (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期要求: **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
*.* 标段划分(如有):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项内容 。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项内容 。
*.*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 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发布澄清。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
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六店子科技新区大龙邵湾社**-*-***
联系人:
袁老师
联系人:
王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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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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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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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