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综合提升工程(粮食烘干厂房建设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重庆市 | 永川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4-10-16
预算金额:9446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项目名称:永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综合提升工程
联系方式
1862*******
联系人:袁**
招标人
1303*******
联系人: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永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综合提升工程(粮食烘干厂房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综合提升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永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粮食烘干厂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永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板桥镇)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欧家坝村、通明村粮食烘干厂房各*座,购置安装农业设备等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发布澄清。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
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六店子科技新区大龙邵湾社**-*-***
联系人:
袁老师
联系人:
王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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