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津宁(挂)2012-14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津宁(挂)2012-15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天津市 | 宁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1-16
预算金额:14300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0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28
项目名称:津宁(挂)2012-14/15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弱电智能化安装工程
联系方式
022-********
联系人:刘**
招标人
6625****
联系人:李**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
*、 招标条件
本项目津宁(挂)****-**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津宁(挂)****-**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津宁审批备案[****]*** 号变更-*、津宁审批备案[****]*** 号变更-*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宁投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万元,自筹及其它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檀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宁投置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津宁(挂)****-**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津宁(挂)****-**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在津宁(挂)****-**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建设中包含住宅、配套公建,社区建有雨水、污水收集井,与市政雨污水管道接驳,集中排放,达到海绵城市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做好沉淀、过滤、临时排水措施,落实六个百分百,达到文明施工及扬尘管控要求。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在津宁(挂)****-**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建设中包含住宅、配套公建,社区建有雨水、污水收集井,与市政雨污水管道接驳,集中排放,达到海绵城市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做好沉淀、过滤、临时排水措施,落实六个百分百,达到文明施工及扬尘管控要求。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津榆公路西侧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津宁(挂)****-**/**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弱电智能化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查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住户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系统、综合安防管理平台、综合管网系统、五方对讲系统、室内网络穿线,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总投资额***.*万元。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技术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需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项目经理不能有在施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无在施工程的书面承诺。(*)上述人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缴费基数名册无效);(*)项目部其他人员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确认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融汇商务园五区 * 栋 * 门购买文件,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网上报名确认单 获取文件。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宁投置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铁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号(宁河区交通局**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建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檀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艳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融汇商务园五区*栋*门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忻润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宁投置业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刘建建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号(宁河区交通局**层****)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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