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设备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省 | 扬州市
发布时间:13小时前
预算金额:140万元
项目名称:血透设备采购(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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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名称:血透设备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

血液透析滤过机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培训完毕。

根据采购方要求配送至江苏扬州(具体地址与联系人由采购方提供)。

*

血液透析机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培训完毕。

根据采购方要求配送至江苏扬州(具体地址与联系人由采购方提供)。

说明: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备品备件、物资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费用等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备注:此条为参加军队采购项目基础性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内容以资格性审查表要求为准。)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工作日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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