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屠宰加工厂项目周边道路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泉港区屠宰加工厂项目周边道路工程(泉港施招字****第**号)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三:《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修改为:
附件三: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种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