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ZCG-K****-**** 项目名称:****-****年###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制单价: ①工时单价:不高于*元/工时。 ②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 采购###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约***辆。主要车型为轿车、商务车、普通面包车、客车、货车、特种工程车辆、新能源车等。服务内容包括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汽车轮胎更换、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工作和其他有关项目的服务。不包含摩托车、新车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保、汽车装潢。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未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市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并在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或维修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