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一中艺术楼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变更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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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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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准格尔旗一中艺术楼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A******************* |
标段(包)名称 |
准格尔旗一中艺术楼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
****年*月**日 |
发布媒介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否 |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
否 |
变更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准格尔旗一中艺术楼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于****年**月**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一次)。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并依此编制投标文件。 变更/澄清内容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负责人业绩(*分),原招标文件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近年(****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仅指其本人(不限定当时所注册的单位)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有一项得*分。(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甲方出具证明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鉴于合同页较多,合同可附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加分,当同一业绩属于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时,按照企业业绩计算。 现修改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近年(****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仅指其本人(不限定当时所注册的单位)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有一项得*分。(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需甲方出具证明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鉴于合同页较多,合同可附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加分,当同一业绩属于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时,按照企业业绩计算。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告! 招 标 人:准格尔旗基建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迪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招标人(章) |
招标代理机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