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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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庆阳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设备采购 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卓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ZR****-****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刘杰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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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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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庆阳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GSZR****-**** | 货物类 | ******.* |
公告内容
甘肃卓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庆阳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对“庆阳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招标编号:GSZR****-****
二、招标内容:采购振荡器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赶酸仪各一台。(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预算金额:******.**元。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七、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竞价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九、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盘*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卓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阳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凤凰路**号
联系人: 年晓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卓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永乐道***号
联系人:刘杰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