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滨海新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爽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座三层、四层、配套用房(A*座地下负一层档案库一间、工具间一间、餐厅、大堂无人审批超市)。供应商需保证甲方所租赁区域具备完善的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中央空调、消防、电梯、智能化楼宇设施和配套设施,要求房屋建筑和设备设施完好。本项目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自****年起租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座作为办公用房至今。由于各设施配套已根据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大厅及办公用房需要匹配成熟且地理位置和办公条件等方面均符合本项目要求,为减少资金重新投入,顺畅高效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满足日常业务办公需要,将租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座三层、四层、配套用房(A*座地下负一层档案库一间、工具间一间、餐厅、大堂无人审批超市)为办公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由于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座办公用房所有权单位,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对象为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一大街**号泰达MSD-C*座**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李爽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座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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