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物业及餐厅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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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行政区域 | 包头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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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层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包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主任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菲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物业及餐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层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物业及餐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物业及餐厅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物业及餐厅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CG-***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招标内容:物业及餐厅服务
*、采购预算:**万元(一年)
*、服务期:三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内涵盖相关经营范围,并在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能力;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健全的保洁服务管理制度;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逾期不再接受。(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层招标部。
*、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报名: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
(*)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时间、地点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获取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点**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层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菲
电 话:****-*******
邮 箱:*********@***.com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内涵盖相关经营范围,并在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健全的保洁服务管理制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层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包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联系方式:李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层
联系方式:李菲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菲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