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现将“****-****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谈判文件附件《宜宾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单位)最低缴费标准》、《报价明细表》等内容进行更正(详见更正后的谈判文件),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一)投诉受理单位:高县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号。
(二)若采购公告中内容(包括附件中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名称:高县人民医院
地址:高县庆符镇硕勋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高县庆符镇正大路
联系方式:编制文件:****-*******、开评标:****-*******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编制文件:****-*******、开评标:****-*******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