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土地复垦及高铁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ZFCG*********
*、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土地复垦及高铁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范围:南阳市宛城区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土地复垦及高铁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人采购,通过法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引入有经验和具有资金实力的投资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同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合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项目地点:南阳市宛城区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暂定为*年,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合作期。合作期内,如果各子项目均完成建设,且项目约定的运营及经营性条件全部实现,投资人获得相应回报,则项目合作期结束。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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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 |
南阳市宛城区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土地复垦及高铁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人采购 |
南阳宛东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路与张衡路交叉口北*** 米路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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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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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阳市宛城区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土地复垦及高铁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人采购 |
南阳市宛城区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土地复垦及高铁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人采购,通过法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引入有经验和具有资金实力的投资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同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合作。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本项目合作期暂定为*年,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合作期。合作期内,如果各子项目均完成建设,且项目约定的运营及经营性条件全部实现,投资人获得相应回报,则项目合作期结束。 |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
四、评审专家名单:袁小波(主任评委)、马建东(采购人代表)、周丽珍、白兆佳、赵栋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无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未中标投标人得分及排序:第二名河南博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第三名南阳中宛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分、第四名南阳市宛城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宛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仲景北路红叶公寓南侧**米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