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吸粪车、洒水车、垃圾桶采购项目已由辽源市龙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号批准,采购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吸粪车、洒水车、垃圾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HJZB****-******-ZC
(*)采购内容:罐体*立方米吸粪车*辆、罐体*立方米洒水车*辆、***L垃圾桶***个。
(*)技术要求: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招标范围:全新货物采购。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吸粪车、洒水车采购
第二标段:垃圾桶采购
*.*招标预算:**.**万元(第一标段**.*万元、第二标段**.**万元)
*.*交货地点: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村民委员会。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交付到项目单位并通过初步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业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满足正常上地方牌照及其他相关手续(卖方协助办理)
注:(*)、(*)为第一标段具备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辽源市齐宁路***号)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辽源市齐宁路***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第一标段不少于人民币****元、第二标段不少于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当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当各标段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
邮编:******
联系人:于长敏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号楼门市
邮编:******
联系人:段连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