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租赁车辆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SZJJ2023-Q-C-194)
采购结果公告 江苏省 | 苏州市 | 相城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12-28
项目编号:SZJJ2023-Q-C-194
招标单位:苏州市公安局
预算金额:100万元
中标金额:35.64万元
项目名称:市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租赁车辆
联系方式
0512*********
联系人:吴*
单位: 苏州市公安局
招标人
0512*********
联系人:杨*
单位: 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0512*********
联系人:杨**
单位: 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SZJJ****-Q-C-***

二、项目名称:市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租赁车辆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苏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苏州市西汇路**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陆仟肆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市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租赁车辆

服务范围:为了工作需要需租赁*辆汽车,为了便于采购方应急和机动使用车辆,车辆需全天候**小时停放在指定地方待用,车辆要求本项目专用。

服务要求:*.服务车辆最低要求:**座商务车。

*.投标单位须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为了便于采购方随时监控公务车的去向动态及记录行驶时速,投标人应承诺免费向采购方提供GPS车辆动态监控端口及账户信息,**小时监控,出现违规情况,即时提醒。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服务车辆内还需提供餐巾纸、矿泉水、雨伞等物品。

*.如车辆遇到维修、保养等特殊情况导致采购单位在一天内不能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必须及时调动同型号车辆来满足采购单位使用需要,直至原有车辆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开始时间由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赞、周素芹、谷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计算;

预算金额***(含)~***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计算;

说明:成交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本项目代理收费:*****元,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

联系人:吴杰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金门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喻婷、杨易

  话:****-********

九、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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