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关于之江饭店办公区域与本埠裸光纤业务项目院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省 | 杭州市
发布时间:11小时前
项目编号:xx-2025-003
预算金额:1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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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之江饭店办公区域与本埠裸光纤业务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xx-****-***
二.采购组织类型:院内公开招标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 之江饭店办公区域与本埠裸光纤业务项目 * *.* 具体技术指标维护内容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招标文件附件电话联系索取
六. 招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七. 招标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号门诊四楼小会议室
八. 招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九. 招标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号门诊四楼小会议室
十. 其他事项: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急诊楼*楼信息中心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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